记者6月20日从中国证监会获悉,为优化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制度,突出促进证券公司功能发挥导向,支持中小机构差异化发展、特色化经营,证监会修订形成了《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规定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证监会资料图
此次征求意见的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规定是对《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》的修改完善。此次修订将规则标题进行调整,与以分类评价为主要内容的制度框架相适应。
分类评价规定突出促进证券公司功能发挥的导向,完善评价框架。同时,适当整合、优化业务发展指标,引导行业机构聚焦高质量发展,支持中小机构差异化发展、特色化经营。
此外,分类评价规定突出“打大打恶”导向,优化评价结果下调手段,同时适当调整扣分分值设置,提升评价的合理性。
据介绍,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制度是机构监管的基础性制度,《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》是该制度的主要法规依据,于2009年发布实施,并于2010年、2017年和2020年作了3次修订。
《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》已形成较为成熟的评价体系,在引导证券公司强化合规风控、服务实体经济和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。但由于距离前次修订已近5年,有必要予以修改完善。(记者刘羽佳、刘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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